服務介接申請異動流程
每項服務申請引用期限為2年,並統一於每雙數西元年的6/30(如:2022/06/30、2024/06/30)為屆滿期限,期限屆滿前需至平台再度提出申請。
請使用原案件申請帳號登入後,於協作區→應用系統管理→服務介接申請異動。
於到期前3個月,系統將寄信通知應用系統承辦人,並於協作平台上顯示即將逾期的服務項目,即可進行申請延長使用,延長使用申請須詳細說明各服務使用依據或特定業務目的,並上傳依據文件後送出申請,內政部地政司中部辦公室或各縣市政府審核單位將依此審核服務使用權。
服務屆期後未提出延長申請者,系統將自動註銷使用合約,欲使用服務需再重新提出服務介接申請。
步驟如下

1.請使用原案件申請帳號登入後,點選協作區→服務介接申請異動。

2.登入後,滑鼠移至「協作區」,點選「服務介接申請異動」,如下圖所示:

3.於檢視介接服務頁面,「勾選」欲申請延長使用之服務,選擇完畢後請點選「申請延長使用」,如下圖所示:

4.於申請延長使用服務視窗,輸入使用效益,並下載使用依據範例,填寫完畢上傳依據文件,完成後請點選「送出」,如下圖所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