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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記謄本之土地標示部,描述一宗土地基本資料。本服務參考二類謄本,以不提供個資資訊下,提供以「土地(宗地)」為單位之標示部各欄位資訊,包括土地的面積、登記日期與原因、土地使用地目及類別、公告地現值、公告地價、所在區位與坐標等,將傳入參數使用陣列傳遞,單次引用可介接25筆資料。
土地登記謄本之所有權部,描述土地所有權人的權利資料。本服務參考二類謄本,以不提供個資資訊下,提供以「土地(宗地)」為單位之土地所有權部資訊,包括土地所有權部、權利人(權利人資訊僅提供類別為「國有」、「省市有」、「縣市有」、「鄉鎮市有」,其餘類別則以null呈現)、相關他項權利部、前次移轉現值、其他登記事項等,將傳入參數使用陣列傳遞,單次引用可介接25筆地號。
土地登記謄本之他項權利部,為一宗土地的所有權人將自己的權利範圍設定給第三人的情形,可得知除了土地所有權人之外,還有哪些人對該土地具有其他物權,一般申請地籍謄本時,若申請出來的謄本沒有他項權利的資料,則表示這宗土地沒有設定他項權利。本服務參考二類謄本,以不提供個資資訊下,提供以「土地(宗地)」為單位之他項權利部設定情形,包括設定及債權權利範圍、擔保債權金額及價值、他項權利檔、共同擔保地及建號等,將傳入參數使用陣列傳遞,單次引用可介接25筆地號。
建物登記謄本之建物標示部,描述一筆建物基本資料。本服務參考二類謄本,以不提供個資資訊下,提供以「建物」為單位之標示部各欄位資訊,包括建物總面積、建物分層或附屬建物資訊、共有部分資訊,並將傳入參數使用陣列傳遞,單次引用可介接25筆資料。
建物登記謄本之所有權部,描述建物所有權人的權利資料,本服務參考二類謄本,以不提供個資資訊下,提供以「建物」為單位之建物所有權部資訊,包括建物所有權部、權利人(權利人資訊僅提供類別為「國有」、「省市有」、「縣市有」、「鄉鎮市有」,其餘類別則以null呈現)、相關他項權利部、其他登記事項等,將傳入參數使用陣列傳遞,單次引用可介接25筆地號。
建物登記謄本之他項權利部,為一筆建物的所有權人將自己的權利範圍設定給第三人的情形,可得知除了建物所有權人之外,還有哪些人對該土地具有其他物權,一般申請地籍謄本時,若申請出來的謄本沒有他項權利的資料,則表示這筆建物沒有設定他項權利,本服務參考二類謄本,以不提供個資資訊下,提供以「建物」為單位之他項權利部設定情形,包括設定及債權權利範圍、擔保債權金額及價值、他項權利檔、共同擔保地及建號等,將傳入參數使用陣列傳遞,單次引用可介接25筆地號。
本服務以地段或坐標條件查詢地號資料,主要以地政事務所(代碼)、及地段(代碼)為主要查詢條件,輔以空間坐標、土地使用分區、土地使用地類別、公私別、管理單位等為選擇性條件,並回傳地號資料,單次引用可介接10筆資料。
本服務查詢土地標示部有無異動紀錄,並包含異動資料及原因等。主要提供以地政事務所(代碼)、地段(代碼)及地號為查詢條件,回傳土地登記資料中有關土地標示部的異動索引紀錄,單次引用可介接25筆資料。
本服務輸入地號以及土地所有權人姓名、個人統一編號為參數,比對與該土地登記之所有權人姓名和統一編號是否吻合,單次引用可介接25筆資料。
本服務主要以地政事務所代碼、地段代碼及地號為查詢條件,查詢公有土地登記資料、所有權人及管理機關,單次引用可介接25筆資料。亦可透過政府資料開放平台、內政資料開放平台取得公有土地登記資料。